市建價[2012] 6 號
各建設、施工、造價咨詢及相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2012河北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按照省住建廳冀建市[2012]406號文及《河北省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HEBGFB-1-2012)要求,自發文之日起辦理本年度我市轄區內《施工企業規費費率核準書》(辦理要求詳見附件),辦理截止日期2013年1月15日。經核準的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標準填寫于《施工企業規費費率核準書》上,2013年7月1日前竣工結算工程應按照本次核準的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規費,望各建設、施工、造價咨詢及相關單位遵照執行。
辦理單位:保定市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站 咨詢電話:3106025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規費計取方式
3.0.1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承擔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及園林綠化工程、修繕工程的施工企業,均應按要求核準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標準。
3.0.2 核準的規費費率包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費率。施工企業對規費的繳納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3.0.3 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規費費率計取標準的管理和核定工作;各設區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權限內施工企業規費費率核準資料的審查、初核及上報工作。
3.0.4 規費費率計取標準按分級管理的原則進行。中央直屬、各專業部屬、省屬一級及以上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外埠入冀的施工企業到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總站申請核準規費費率計取標準;上述之外的施工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到單位所在設區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申請核準規費費率計取標準,設區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對資料審查、初核后,報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總站復核。
3.0.5 核準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標準時,結合施工企業規費的實際支出、完成產值、工資總額、職工人數等情況,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核準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標準。
3.0.6 工程項目招標,招標人編制最高限價時應按費用標準中列出的規費費率計算規費,并在招標文件中列出。投標報價時,投標人應按照核準的規費費率計取標準計取規費,并在投標報價中單列。實行投標總價評標的,評標時應扣除規費金額后對投標報價進行評審,中標后在中標價中加上按核準費率計取的規費金額形成合同總價。
3.0.7 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時,應按照核準的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規費。
3.0.8 施工企業申請核準規費費率計取標準時,應填寫《河北省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標準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
2、企業機構代碼證;
3、企業上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4、企業上年度報統計部門的統計報表;
5、企業上年度施工項目統計表;
6、企業繳納各項規費匯總表;
7、企業上年度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有效票據,職工教育經費支出情況證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裝訂成冊(直接報送省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總站的企業,以上材料只需報送一份),到省、設區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辦理。
3.0.9 經核準的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標準填寫于《施工企業規費費率核準書》上,《施工企業規費費率核準書》僅限本企業使用,不得轉讓、借用、涂改。
3.0.10 施工企業規費費率計取標準實行動態管理,經核準的規費費率計取標準有效期為一年。
摘自《河北省建筑、安裝、市政、裝飾裝修工程費用標準》(HEBGFB-1-2012) |